已婚未育的女性找工作怎么这么难?国家不都支持鼓励生小孩了吗?
公务员能好点!
私企,你进公司开始休怀孕病***,然后是产***,哺乳***!等两年你能上班了,又怀二胎了!
四年,一点活没干,公司养着你,交社保,发工资?!你觉得哪个私企老板能接受[捂脸]
本身这就是两个冲突的问题。
前段时间看了个新闻,一位已婚未育的女性刚签订劳动合同就怀孕回家待产,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从法律上讲,这位女士没有任何错误。但从道德上讲,很不厚道。
首先无论任何企业,第一目的是为了赚钱,我没有听过任何一个企业家的口号或者目标是做慈善。投入就是为了产出,这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以自身已婚未孕的条件去应聘,企业肯定要避免无谓支出的风险。
国家支持鼓励生小孩,因为人口老龄化和生育率的确是个值得担忧的问题,但还不是迫在眉睫,或者说还不是“首要”任务。
所以***你的两个问题,给你一个建议:考上公务员,然后生小孩。
已婚已育更是艰难。
社会大环境来说对女性还是不够友好,虽然我们国家出台各种妇女保障政策,但是没法要求企业必须去怎么做。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干脆不招已婚女性了。能把人家怎么样呢?任何人当老板都会考虑如何把自己利益最大化,除非事业单位或者国企无所谓那些。
按法律上说,你可以投诉它,但人家有千万条理由拒绝你。公司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人力***部门找了一个没干多长时间就歇产***,那老板肯定炒他鱿鱼。有句话说得好,你改变不了,就只能适应。再提升一下自己,换几家公司试试。
看到这问题我有点傻眼了!有点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么问。我先说说对于:已婚未育的女性找工作怎么这么难?的看法。
已婚未育的女性找工作这种情况,在私企老板眼里,这位女性是想找冤大头。为什么会这样看呢?
举个例:小丽和小朋两人在结婚前辞去了工作。结婚后,这蜜月是过得很愉快,可两人的口袋也见低了,两人就各自找了份工作。
小丽进了A公司,工作不到三个月,就发现怀孕二个月了,在怀孕九个月的时候请了三个产***。
休完产***后,来到公司上班,发现自己的岗位没了,就找了老板问情况。
老板的回答是:公司是有产***的,不过公司也要运转,不可能因为你休产***了,岗位一直空着,停止运转来等你上班。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你来上班,人事怎么安排岗位,你做什么岗位。二:报销你的产***,补偿一个月工资,你自己辞职。
可以分析一下,小丽在这个公司工作十个月,工资有十个月加上三个月的带薪产***,孩子生了,工资也没少拿呀。
这么看来,有几个私企老板能接受。
网络图片
男人有了儿子之后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应该是为了儿子,为他负责任,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大学直到结婚有孩子。这一路走来。父亲的去赚钱,承受的压力很大,不容易。一声爸爸,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他。太不容易了。太沉重了
此时之心情很难用文字和语言形容!我们六十多岁人的观念与今人不同,今人是生男生女一个样,甚至生女孩相对负担要略微轻些。我们六十以上的人,那时若是无子在社会上很难扬眉吐气,甚至抬不起头。因为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无子称绝户,古时将土地收回,因你不向国家输送人才与兵丁,不向祖宗尽传宗接代之责,那么你就是对国不忠丶对族不孝之人,己经进入了黑名单。我女儿住院时有二个也陪床之人,那是2000年以后的事了,这二人一个是两个女儿,一个是两个儿子,那个无女儿的说儿子好,那个无儿子的说女儿好,俩人在医院打起架来,谁也拉不住劝不了。在市医院里打架多不好,我问他们是哪人,他们说是东新庄镇人,我说你们俩是老乡,还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本来是取悦对方的,互相称对方好,没什么原则性问题快算了吧。那无儿者说谁不知沒小子不带劲,他还讥讽说好。从这一点看无儿子确实心里很不舒服。八六年我生儿子时,恰好夜间一点,有一家盖新房上梁放鞭炮,别人都说是我放的,其实不是,可心里那个爽不知用什么文字表达恰如其份。那时接生员只需2元钱,我一高兴给了她20元。
我的观点,不管生男生女,是命运、不能厌一方,生儿是儿,生女是女,都尽到自己当父母的责任,是儿是女只要一生过得好,开心、幸福就行。
我生有两男一女,没有这种只生儿子的观念,人生几十年的光阴,生儿生女都是混眼睛,没多大意义,只要求能有个恩爱的夫妻,生儿生女苦磨一生,都要对父母孝敬,儿子不孝的也是悲伤一生,有的欢乐有的愁。
男人生了一个儿子,注定是你穷,为什么你必须要努力挣钱,把儿子养大成人还要帮他结婚生子,这是养儿子的责任,生女儿就大不一样了,少奋斗二十年,女儿成家不用买房,而儿子是必须要买房子的这是中国人的传统习惯,大家说对吧!如今的人儿子结婚取媳妇真的取不起啊!大家说对不对,支持的给点赞评论谢谢啦!
虽说生女儿和生儿子都一样,但就算再怎么说着一样,心理还是会有些微的不同。
强子结婚了,对象同样也是独生子女,说好的婚后两方一块照管,孩子生两胎,各自随父亲和母亲姓。
第一胎生了女儿,强子感叹着,这就是上天送来的小天使,他上辈子的小情人,每天抱着,哄着,爱不释手,并且强烈要求,这个孩子必须随他姓。妻子一家看他把小小的人儿宠到了骨子里,就随了他的心愿,第一胎女孩和他姓。
三年后,二胎落地,是个儿子。看着儿子挥舞着小手小脚,哇哇哭的样子,强子直呼,儿子呀,他血脉的延续,自此,他的生命再无遗憾。并且一改先前的说法,儿子必须随父姓,不能让儿子随了母姓。
就为这事,岳父母也觉得强子说话不算数,婚前就说好的事,怎么就要变卦了。第一胎随父姓,他们没意见,第二胎,就因为是儿子,强子也要求随父姓,那婚前约定好的生两个孩子,各自随父母姓不就白费了么,岳父母也不愿意了。
眼看着因为儿子的姓氏,家里要闹僵。强子越发对月子里的老婆好了,还以月子里,媳妇需要家人更多的陪伴为由,将岳父母给接到了家里。
岳父母看着每天下班回家的强子,给女儿端水,端饭。笨手笨脚地给月子里的孩子洗澡,换尿裤。终于不再坚持,要让孙子随女儿的姓。家里就一个女儿,有个会疼人的姑爷,就当多了个儿子,而孙子孙女随谁姓不管,还不都是自己的儿孙么。
强子呢,给儿子办了落户后的多年后,提起这件事也依然兴奋不已,他的儿子呀,终于冠了他的姓,和别人说他孩子名字的时候,他的声音都要格外响亮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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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失踪女子,许某弟照顾侄女,为什么会被这么多人理解为贪财?
杭州女子失踪案虽然说已经破了,但是这件事还远没有结束,首先是另一起谋杀案可能许某某也染指,另外就是网友所关心的,他们还有一个11岁的女儿,这个小女儿应该由谁来照顾比较好呢?
很多人理想的对象应该是小女儿的姐姐来照顾,但是她的姐姐今年29岁,也有孩子,还要经过她丈夫以及家人的同意,姐姐领养妹妹,姐姐已经出嫁了,当然这还是需要姐姐来做决定,我们切不可道德***。
据了解,许某某的弟弟想领养这个孩子,因为这个孩子也是他许家的人,而且许某某自己的孩子与小女孩的年龄相当,两个孩子在一起还可以玩耍。
按常理说,如果哥哥的家人出事儿,那么他的后代由哥哥的弟弟来抚养也是理所当然,毕竟孩子不是外人。
但是这件事有些不一样,来女士死后有遗产,有家产,于是有人就怀疑,他弟弟该不会是冲着房产而去的吧?
我认为这样的怀疑不无道理,如果这个小女儿真的由许某某的弟弟来抚养,那么房产自然而然就落到了他弟弟的手里,接着许某某的儿子要结婚,那么他弟弟就可能将一套房子分给他哥哥的儿子结婚用,毕竟现在小女儿还小,以后大家所关心的事就成了他自己的家务事。
虽然说这样的担心有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许他的弟弟是一个心胸宽广的人,领养他哥哥的女儿也是尽自己的一份心,而不是为了来女士的遗产,但是只要生活在一起,肯定就会发生矛盾,最后来女士的生命也许就白白的牺牲了。
更别说很多人还有一个担心,他的弟弟会不会像他的哥哥一样,为了财产心狠手辣,那么这个小女孩就是刚逃离了虎口,又落入了狼口。
因此不管许某某的弟弟想照顾这个女儿,是不是为了贪财?相信大家都不支持这样的做法,最保险的还是应该由来女士的娘家人来照顾这个小女儿,比如小女儿的姥姥或者姐姐,也或者是小女儿的姨妈。
很简单的理由:因为谁抚养来女士的小女儿,就意味着可以得到很大一笔财产,所以,无论是谁先开口,都会被人理解为贪财。
但是我觉得许某某的弟弟可能真的只是想帮哥哥把孩子抚养长大,大家都有些先入为主了。
试想,现在事情刚发生,孩子是最需要照顾最需要关心的,但是比较亲的人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我愿意抚养。
这时候许某某的弟弟站出来了,他肯定也知道自己说出来会被网友们喷,但是他还是敢说,我就挺看好他的。
但是,即使许国利弟弟愿意照顾侄女,也不一定轮到他来抚养。
依据民法总则,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二为兄、姐;三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据来知情人透露,来女士、许某某双方的父母均已过世。
所以,来女士的大女儿和许某某的儿子优先选择是否抚养来女士小女儿。如果他们两个都放弃抚养,那么就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抚养。
目前小女儿在哪?
目前小女儿在来女士的姐姐家,但是来女士的姐姐表示:自己身患重病,家中还有两个孙辈小孩需要照顾,所以抚养来某利小女儿有一定困难。孩子由谁抚养,她姐姐会决定的。
所以目前来看,让来女士的姐姐抚养其实不现实。来女士的姐姐至少54岁了,而且她还需要照看自己的孙子孙女,而且还患病,肯定没有太多的经历去照顾来女士的小女儿。
另外,如果来女士的姐姐愿意抚养,她应该会直接说如果没有人抚养,孩子愿意跟着我,我定会抚养她长大之类的话。但是她说的是我患病,而且我还有孙子孙女需要照顾。
谁抚养更好?
来女士的大女儿:
来女士的大女儿刚结婚不久,也还没有自己的孩子,接下来一段时间肯定也会想着要自己的孩子。
而且大女儿的父亲也曾表示:来女士小女儿应该由与其有血缘关系的家属监护、照料。抚养来女士小女儿,生活费用会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所以即使大女儿同意扶养小女儿,也要和自己商量。
从大女儿的父亲话中,我隐约感觉出来大女儿的父亲似乎不是很同意自己的女儿抚养来女士的小女儿。
而且,如果姐姐同意抚养,那么小女儿此时应该不会待在来女士姐姐的家中。
而且大女儿抚养的话,还需要看丈夫婆家是否同意,目前他们还没有表态。
许某某的儿子:
许某某的儿子29岁,目前还没有结婚。
曾有媒体报道,刘小祥(许某某的邻村)说,这些年来,每年过年期间,许国利和来惠利都会带上儿子和小女儿去他家拜年。在他的印象中,许国利与前妻所生的大儿子和小女儿关系很好。
但是,目前一直传着许某某***来女士正是因为许某某想把110平米的房子给儿子,来女士不同意而***了她,如果让许某某儿子抚养,不正合许某某的意了吗?
小女孩刚刚经历了自己的亲生父亲杀死自己亲生母亲的恶梦,情绪肯定会有很大的波动,如果没有人能尽心尽力的照顾她,陪伴她度过这一段时间,那么最好不要抚养她。
因为想要让她走出这一段阴影,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可能是一年、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对于小女孩来说,无论是她的哥哥还是姐姐其实他们都没有生活在一起,见面的次数也很少,彼此之前的感情肯定也不会很深。
但是按照目前的情况,最好的就是由来女士的大女儿抚养,但是如果她不愿意,也可以理解。
也有人建议,最好是让小女儿去孤儿院,那里有专门的心理辅导,成长过程中叛逆期还可以有专业人士关心,对她来说其实更好。
你觉得呢?